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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合同期内公司不给发保底工资不合法。需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判断,一般可按劳动合同约定主张底薪,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底工资,工人在工厂工作时,一般采用工作底薪加奖励。特殊情况下因一些非人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定量工作内容时,未能拿到全勤工时,且上班天时明显不够的情况下,公司采取的一种维持员工正常生活的工薪制度。实行保底工资注意事项:保底工资不等于固定工资;保底工资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或计件工资,但一般不包括工龄工资、高温补贴等其他补贴;如工人有事假或无法完成固定任务时,可以取消当月保底工资。理论上来说,请病假、年假、婚假、产假等带薪假,都可以取消保底工资,因为保底工资并非固定工资,带薪假可以按照基本工资发放,但一般都会取消保底工资和全勤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国家有最低工资保障,如果不发保底工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1、劳动合同不写薪资是不合法的,同时该劳动合同也是不生效的。
2、薪资是必须要写在劳动合同当中的。
3、很多单位会以没有确定工资为由,不在劳动合同上写劳动报酬,这其实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因为这样的劳动合同不生效,所以日后对于公司方面会以公司的要求为准,会损害员工的利益。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上一定要注明薪资,除此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款:
4、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以及法人。
5、劳动合同上要有甲方,甲方就是公司,所以公司的名声是一定要有的,同时法人的名字也要在劳动合同当中体现出来。这样有纠纷时,才知道该找什么人负责。
6、包括劳动者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身份证件号码。
7、有的公司是两年一签合同,也有的公司是三年一签合同,所以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上注明签订的期限,这样能避免很多麻烦。四、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以及休假加班的福利待遇。
8、每个岗位都有每个岗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在劳动合同中必须要标注出来的。对员工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把工作做好。同时工作时间也必须要标注出来,这样才能确定超过多长时间是加班,而且加班也是要给加班工资的。
9、对于节假日,休假以及福利待遇也是要注明的。一般来说,节假日都是三倍工资。
10、这是员工的工资,也是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必须要在劳动合同当中体现的。有很多用人单位会故意不在劳动合同上注明工资是多少,一方面是想节约自己,另一方面是在压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
11、对于这样的公司,一定要远离,因为连最起码的公开透明都做不到的,最后进入公司只会有无穷无尽的问题。六、各项保险
12、一般来说员工入职,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工都要交社保。这也是必须在劳动合同当中著名的,直接影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3、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当中的内容,避免公司因为钻法律的漏洞,写上一些模棱两可的内容。必要时候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样才能在最大范围内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
1、不可以,劳动合同上如果没有约定工资的话,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如果不约定工资的话很容易产生纠纷。要么和公司协商要求补上工资条款。否则建议劳动者尽快办理离职手续离职。
2、不可以。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将来如果再有劳动纠纷,是难以维权的。所以公司协商,补齐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或者订立附加合同补充清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3、(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4、(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5、(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7、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8、(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9、(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11、(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12、(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13、(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4、(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5、(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6、(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7、(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8、(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9、(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0、劳动者遇到合同上没有约定工资的一定要注意,这种劳动合同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的劳动者很难维权。因此劳动者应该尽快要求公司补上或者尽快办理离职手续领取离职补偿金。单位拒绝发放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应该写明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这些条款,如果因工资发生了争议还可以有此依据。所以劳动合同上最好写明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劳动合同法》